近年来业绩持续不佳的摩根士丹利华鑫基础行业证券基金,昨日发布召开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目的在于修改基金合同。大摩基础行业提出四大修改意见,分别针对基础行业定义、投资比例、业绩比较基准、分红条约进行。而根据基金调整内容来看,从拓宽选股面到取消基金分红次数下限,修改难以跑赢的业绩基准,无一不是在为自己松绑。
选股范围被大幅拓宽
情有可原
选股范围是决定基金风格的关键因素。作为2004年成立的早期主题型基金,大摩基础行业在业绩压力下,如今不得不修改投资范围,显得颇为无奈。
大摩基础行业最开始定义的基础行业仅为四大行业,即能源行业、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基础设施行业、公用设施服务业。但如今,大摩基础行业认为,"本基金涵盖的四个行业的利润增速乏力,在全市场中占比逐渐降低,导致其业绩表现落后于市场平均水平和基金业绩基准",于是产生改动之心。
大摩基础行业决定将原先四大行业拓宽成"基础工业行业、基础设施业和基础服务行业等国民经济中承担基本经济职能的行业和产业"。大摩表示,"按照申银万国行业分类,目前中国经济中的基础行业应该包括基础工业行业、基础设施业和基础服务行业三大行业集群。在此定义下,行业市值分布与全市场分布类似。且新定义下行业覆盖度基本包括所有上游行业和部分中游行业,与社会认可的基础行业概念比较近似,市场覆盖度有较大比例的提高"。
这一改,大摩基础行业今后便可以投资申万一级行业分类中的12大行业,选股不再有障碍,范围可以大而全了。
但就历史业绩来看,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大摩基础行业自2004年成立至今,先后经历5次基金经理人事变动,大摩基础行业都鲜有辉煌。以最近四年表现来看,除2010年业绩表现处于同类型后1/2之外,其余三年年收益率均在后1/4,基本处于垫底位置。2011年,大摩基础行业亏损30.03%,在80只同类型基金中排名第70位。不难看出,即便拓宽选股范围,也需要基金经理投资能力的配合,这或许更是大摩欠缺之处。
每年至少分红1次被取消
不得人心
如果说拓宽选股范围是为了追求业绩不得已而为之,那么大摩基础行业对于分红条约的修改不紧反松,就令基金持有人不解了,特别是在管理层要求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分红条款的今天,更显得不得人心。
针对分红条款,大摩基础行业改动较多。其中最关键的一处改动是将原本"基金收益分配每年最少1次",改为"基金收益分配每年最多4次",即取消分红下限。而实际上,自大摩基础行业2004年成立以来,其并未做到每年一次分红。截止目前,大摩基础行业累计分红次数为6次,且均集中于2006年和2007年,其余年份并未分红。
此外,大摩基础行业还将基金合同中基金收益与分配条目下的"基金净收益"改为"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同时将收益分配原则中第一条"不低于当年基金净收益的90%"改为"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90%";删除"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该项条款。
对此,大摩的解释是,由于《基金合同》部分条款与其后颁布实施的基金法律法规存在不一致之处,应遵循法规予以修改。《基金合同》中,"基金收益与分配"中若干条款与2009年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条款的审核指引》相矛盾,如《审核指引》第二条的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在设计带有分红条款的基金产品时,应当在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中约定每年基金收益分配的最多次数和每次收益分配的最低比例"等。 于是,大摩基础行业取消了自己完不成的每年至少分红1次的最低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