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发展基金远比机场建设费更宽泛,也更凝,从过去的专项收费变成了无所不包的笼统收费。这正是公众焦虑之所在
财政部日前出台《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的有关规定废止,同时,航空旅客按照以下标准缴纳民航发展基金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每人次50元;乘坐国际和地区航班出境的旅客每人次90元。消息一出,引来不少争议,财政部解释并没有增加乘客负担,法律界人士则质疑其合法性与合理性。
取消机场建设费乃是民心所向,近几年每到两会,都有代表、委员提出尖锐质疑。机场建设费收费持续时间长,没有法律依据,信息不透明,多年来累计收了逾千亿元,但从来没有公开具体数据和使用情况。一些机场收取的建设费早已可以建设好几个机场,但依然还在继续征收。
在媒体公布的调查数据面前,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强烈呼吁之下,机场建设费终于取消了,但相关部门的收费欲望没有丝毫收敛。民航发展基金取代机场建设费,被认为是为了抵消机场建设费面临的批评压力,采取换汤不换药的应对措施,或者说就是在用“朝三暮四”的办法糊弄公众。
民航发展基金远比机场建设费更宽泛,也更凝,从过去的专项收费变成了无所不包的笼统收费。民航业总是要发展的,因此这项基金的征收也就不需要任何年限,而且因为上述征收管理办法的出台,获得了“合法”身份,这正是公众焦虑之所在。
而且,虽然披上了“合法”外衣,但其合法性仍然存疑。《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虽然是根据国务院有关批示要求制定,由财政部发布,但也应上报给国务院,让国务院下发行政法令,因为目前民航局并没有立法权。
国家一方面在大力清理不合理的事业性、行政性收费项目,另一方面,一些不得不取消的收费却改头换面堂而皇之地重出江湖,给消费者和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负担,既不利于企业发展,也不利于扩大内需。因此,民航发展基金之类的收费项目在推出之前,就理当慎重,理当通过听证或者人大审批等程序,使该项收费的合理性能够得到更为广泛的论证。(相关报道见A1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