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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拟鼓励基金经理购买本人管理的基金

2012-04-20 22:40:25易天富基金网
  中新网4月20日电 据证监会网站信息,4月20日,中国证监会就《关于基金从业人员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2007年6月发布《关于基金从业人员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证监会拟对《通知》进行修订,主要修改如下

  一是为建立基金从业人员与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绑定机制,促进基金从业人员更加注重增强投资研究能力、提高基金投资业绩和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鼓励基金管理公司针对高级管理人员、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基金经理等购买本公司管理的或者本人管理的基金份额事宜作出相应的制度安排。

  二是增加防范利益冲突、利益输送的原则要求。

  三是延长特定从业人员持有基金份额的期限。

  四是细化投资基金信息的记录。

  五是进一步提高基金从业人员投资基金信息的透明度。

  六是完善责任追究机制。

  七是为建立基金从业人员与封闭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绑定机制,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在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监管的前提下,允许基金从业人员通过在证券交易所开立的只能投资基金、债券等非股票类产品的基金账户投资封闭式基金。

  八是取消基金从业人员持有货币市场基金以及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基金的期限限制。(中新网证券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