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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从业人员被允许买封基

2012-04-23 13:44:59易天富基金网
  业内反馈没有吸引力

  本报讯 昨日,中国证监会召开新闻通气会,就《关于基金从业人员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和2007年6月发布《关于基金从业人员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宜的通知》的具体内容相比,此次征求意见稿有几方面出现了明显的变化其一,鼓励基金公司高管、投研部门负责人、基金经理等自购基金,基金从业人员持有基金的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高管、投研部门负责人、基金经理持有公司基金或者本人管理的基金的期限不得少于1年,投资货币市场基金以及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基金不受上述期限限制。其二,投资渠道放宽,允许基金从业人员通过在证券交易所开立的只能投资基金、债券等非股票类产品的基金账户投资封闭式基金。其三,基金公司必须在相关基金的季度报告中披露本公司从业人员持有基金的情况。

  一基金公司市场人士告诉记者,基金行业内的人真正自愿买基金的少之又少,他自己被要求买的本公司基金到现在还亏20%,“被要求买的也没打算赚钱”,所以持有6个月还是1年意义不大。买卖封闭式基金更是没有什么吸引力,相对投资股市,他们更愿意买银行理财产品之类的有稳定收益的产品。

  华泰联合证券基金研究中心总经理王群航对此认为,要求基金公司在季报中也披露基金从业人员自购信息,在理论上是有必要的。一些在清盘规模附近徘徊的基金,如果通过基金公司从业人员的自购,或许就保住了不被清盘;一些业绩好的基金,基金公司从业人员买了之后关闭申购通道,而使其成为基金公司自己人的“私募”。每个季度披露自购信息则可以防范这种情况出现。

  也有不愿具名的基金分析师表示,相比之前的通知规定,这次的征求意见稿,管理更加严格,所谓放宽买封闭式基金,只能看做是放开基金从业人员投资渠道的政策信号。他认为,买卖基金又不是买卖股票,容易出老鼠仓、进行内幕交易。相反,如此管理,基金从业人员的隐私被严重侵犯,特别是基金公司高管、投研部门负责人和基金经理,买什么产品、买多少,其实都是个人的隐私,现在却被一一曝露在阳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