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李旭利辩护律师朱有彬在接受21世纪网采访时表示,对于刑事案件,首先是定性,是否构成犯罪,在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才有量刑的问题。而本案由于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
按照现行刑诉法,法院立案后,一审应当在一个半月内审理完毕,经一审法院申请、上级法院同意,一审审理期限可延长一个月。
朱有彬说,“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最高刑期为五年,而本案由于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对于刑事案件,首先是定性,是否构成犯罪,在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才有量刑的问题。即使本案构成犯罪,最高刑也在5年以下。
对于“基金从业人员就不能炒股?”的质疑,他表示,按照现行法律,基金从业人员当然不能炒股。但是从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出发,在本案中不能认定有被检方指控的炒股行为。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不存在违反刑法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