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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炒股有望名正言顺

2012-07-13 17:57:23易天富基金网
  酝酿已久的基金法修订草案日前正式公布,并开始公开征集意见。私募基金被纳入调整范围,而且有望发行公募产品;公募基金在股权激励、范围和审批等方面得到松绑;基金经理及家属均可炒股。

  7月11日,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6月26日召开)初次审议的《基金法草案》全文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意见将于8月5日截止,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的草案将再次递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二读”。

  《修订草案》第十九条,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其本人、配偶、利害关系人进行证券投资,应当事先向基金管理人申报,并不得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发生利益冲突。同时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前款规定人员进行证券投资的申报、登记、审查、处置等管理制度。

  业内人士认为,目前完全禁止基金从业人员炒股的政策,主要源于法规出台时尚无有效防范“老鼠仓”、内幕交易的措施。而目前情况已经发生改变,只要各项法规能够完全落到实处,基金“老鼠仓”是可以有效防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