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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政府恢复征收市区“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

2012-07-26 20:55:34易天富基金网
  7月1日起,根据市政府通知精神,市区恢复征收三明市区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

  2003年“非典”期间,为了帮扶服务业,全国各地相继停止征收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非典”过后,各地陆续恢复征收。市政府《通知》说,为增强政府调控城市副食品市场供应的能力,保障市场副食品价格基本稳定,安定人民生活,三明市区恢复征收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

  征收对象有两类对三明市区餐饮、住宿业(含宾馆、酒店、招待所、旅社、酒楼、饭店等)每月按其营业额的1%计征。由市地税局负责代征。征收对象应于每月过后15日内缴纳。对在三明市区施工的建筑企业按其承包工程总造价的0.3%计征。有关单位必须在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之前缴纳,由市建设局负责代征。《通知》强调市区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一律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基金专用票据,代征部门的基金代征收入于每月过后20日内转入市财政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专户。逾期不缴纳的,按日处以应缴纳金额3‰的滞纳金。 (陈光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