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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柴动力套利赌局 华商工银华富三家基金被套牢

2012-08-08 07:56:23易天富

  全柴动力  套利赌局

  当捉襟见肘的熔盛重工终于选择了拖延,全柴动力看似铁板钉钉的要约收购套利游戏彻底沦为一场赌局。

  作为一只要约收购价与股价长期倒挂的股票,在水井坊  、广汽长丰、路桥建设一桩桩并购套利交易机会兑现之后,几乎是硕果仅存的套利概念股全柴动力一度被追捧,在今年一季度最高触及16.32元,几乎赶上16.62的要约收购价。但自此之后全柴动力的股价一路走低,到7月31日收盘价仅为8.93元,已经相对要约收购价折价了45%!

  套利已然变成了套牢。

  曾经

  这原本是一桩不错的交易。

  2011年3月11日,全柴动力就宣布因政府将全柴集团产权在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而停牌。到4月28日,全柴动力就发布要约收购报告书。报告书中正式宣布因江苏熔盛重工通过产权交易方式受让全椒县人民政府所持全柴集团100%的股权,从而成为全柴集团控股股东,并通过全柴集团间接控制全柴动力44.39%的股权而触发。

  江苏熔盛需要以16.62元/股的价格,启动对非全柴集团所持全柴动力股权的要约收购。江苏熔盛是H股上市的熔盛重工控股97.55%的子公司。要约收购书中表示江苏熔盛重工是以海洋装备制造为主营业务的企业,是经国家发改委核准兴建船坞的大型造船企业,主要从事造船业务和海洋工程业务。

  2010年年底江苏熔盛重工的总资产达到了308亿元,净资产接近90亿元,资产负债率70.83%,2010年的净利润超过13亿元。在这样一份不错的资产负债表之下,尽管当时收购最高代价将为26.19亿元,但对于当时的熔盛来说收购全柴并不是很大的负担。

  在当初的挂牌公告中,全柴集团对接盘者的要求非常苛刻要求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3年以上的企业法人,具有大型集团公司及上市公司管理经验,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5亿元,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近3年累计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15亿元。意向受让方或其所属集团公司应拥有柴油机(中速或低速)、工程机械和相关重型装备制造业务,在高速柴油机领域不得与全柴集团或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同时,受让方还需提交关于全柴集团的战略发展规划书,保证自受让成功后3年内,全柴集团实现100亿元以上的年销售收入。

  在全柴集团产权转让公告正式出台的2011年3月中旬,甚至分析人士表示,全柴集团股权转让的前置条件就是为熔盛重工量身打造的。

  熔盛之前在安徽就已经有不少的业务江苏熔盛通过江苏熔盛造船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合肥熔安动力机械有限公司51%的股权;合肥熔安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于2007年8月15日在中国合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总额为694,920,000元;南通熔烨机电船舶安装有限公司持有其剩余49%股权熔安动力的主营业务是船用发动机制造,是以船用柴油机为主要产品的大型装备制造企业。

  因为前置条件苛刻,最后剩下的角逐者只有民企熔盛重工、央企恒天集团等少数大企业。

  期间,恒天集团曾一度和全柴走得很近。2010年1月16日,全柴动力在股价连续多日上涨后发布公告称,全椒县人民政府将提供全柴集资源,与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进行战略合作,并在土地、税收等相关方面提供最优惠政策支持。

  但最终,在挂牌之后,全椒县政府还是选择了熔盛重工作为交易的对象。考虑到是在交易所挂牌,全椒县政府放弃之前有合作的对象选择熔盛显然和其出价不无关系。如果交易顺利完成,全椒县政府可以获得高达21.48亿元的出让资金。

  根据合同的规定,产权转让价款将分期支付,受让方首付款为全部转让价款的30%即人民币64,466.1万元,首付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款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1年内付清,并由受让方提供经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同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

  这份协议的签订时间为2011年4月26日,需要在“权益变动取得国务院国资委、商务部等相关有权机关批准后生效。”熔盛重工在2011年中报称,已经支付了11亿预付款。

  之后全柴动力先后在2011年8月9日和8月31日发布提示性公告,宣布上述交易已经商务部反垄断局和国资委批准,换言之,只要熔盛重工提交相关材料报送证监会批复通过,那么全柴动力就可以进行要约收购。

  夜长梦多

  然而,夜长梦多。

  全柴动力2011年6月29日的一份公告中表示,2011年5月4日,江苏熔盛重工将《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备案》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报送至中国证监会审核。2011年5月16日,江苏熔盛重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110946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以下简称“《补正通知》”),要求江苏熔盛重工在30个工作日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部门报送有关补正材料。按照《补正通知》要求,江苏熔盛重工需要补充提供相关的批准文件。

  公告中表示,因为交易所涉及的事项尚需取得国务院国资委、商务部反垄断局的相关批复文件,且该等批复文件为中国证监会要求的补正材料之一。因此,江苏熔盛重工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上报有关补正材料,待取得国务院国资委、商务部反垄断局相关批复文件后立即将补正材料上报中国证监会。

  5月4日距协议签订仅仅一周的时间,江苏熔盛就如此积极的上报证监会,可以看出一开始并没有打算在证监会的批复上面做文章。当然这也是当时的股价有关系,全柴动力当天收盘价17.24元。只要趁热打铁,证监会批准之后,股价还这样维持在16.62元之上,那么就不会有人去行使现金选择权。

  事与愿违的是,等到熔盛重工在2011年8月底拿到国资委的批复文件时,全柴动力的股价已经面目全非全柴动力的股价在暂时冲高到17.58元至后很快回落,到9月9日就跌破了16.62元的要约收购价,10月下旬一度跌破15元,到2011年12月14日曾跌至12.61元,相对要约收购价折价24.13%。

  这将熔盛重工推到了一个无解境地以当时的股价,一旦熔盛重工在提交相关补正材料并获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那么全柴动力的其他股东就会选择按照约定的要约收购价将全柴动力的股份卖给熔盛重工,一方面熔盛重工将为此付出额外的26亿元,另一方面全柴动力也将会因此退市。

  这显然不是熔盛希望看到的结果,而直至如今证监会就一直没有收到熔盛重工的那份补正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