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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你基金清盘是否是带有强制性

2012-08-24 20:55:22易天富基金网
  根据证监会2004年6月公布的《证券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44条规定,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中一般都有这样的约定,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其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和报送解决办法,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程序终止基金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5000万元,基本上是开放式基金的清盘线。

  张学庆了解了刚才小贴士对于迷你基金或者微型基金的概念还有背景的介绍我们继续跟李骏进行话题讨论,你觉得迷你基金他的清盘是否是带有强制性的,还是在运作的过程中其实有调节的余地的。

  李骏至少从历史上看,还没有基金因为触发条款而正式被清盘的。为什么呢,因为不管是20日还是60日,就算她达到了60日,只是说基金公司有权怎么,也就是说,这个权力在他,包括基金持有人,包括外部的比如媒体,机构,是没有机构去监督他能够达到以后必须清盘,第二,按披露规则,基金实际上是在每年的4个固定的时点,是季报的披露日这天,他要去披露基金的资产净值,只有这天,我们能看到是不是小于5000万,另外,还有2个时点是基金的更新招募说明书,每半年要更新一次招募说明书,这个时候也能看到他的最新的资产净值,除了这些情况之外,投资者是无法知道是不是有连续20个交易日或者60个交易日基金是在之下的。

  张学庆在这点上,信息是不对称的对投资者而言。

  李骏而看以前的有些比较小的基金的处理,证监会往往会在他达到清盘线的附近以后,给他下一个提示函,这个提示函是提醒他你有可能会触发条件,基金公司普遍采取的第一,是自购,要不然是自己的员工去买一些,要不然是自由资金去买一些,第二,做一些持续营销活动,比如说,打些广告,做一些费率优惠,希望基民来认购,这样的话,就能使基金的份额和规模能有一个增长,来摆脱这个,无论是哪一种解决方法,尤其是基金公司自购这一点来说,还是比较立竿见影的,因为从来还没有过触发低于200人的限制,全是触发低于5000万的,而我们看到已经有多次小的基金公司自购1000万左右,一下子把一个4000多万的及基金拉回到清盘线之上。

  张学庆从你介绍来看,似乎大家都认为清盘好像不是一件好事,所以想尽办法都让他能够继续维持。如果我们进一步分析的话,你觉得清盘就一定是坏事吗?

  李骏应该说我们国家的基金审批到现在为止还是一个严格的审批制,基金公司每发一个基金产品要去把基金产品的设计方案报证监会,然后跟证监会有多次交流,并且提前要联系销售渠道,托管行等等的排期,最后,才能把这些产品顺利发出来,审批期非常长,基金公司在里面的投入也是非常大,正是因为有审批在,所以他就形成了我已经有了就不愿意清盘的申请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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