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业求规范 呼吁制订估值细则严控违规套利
套利不成蚀把米!经过相关部门、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的多次询问和调查,一位来自四川的某者因买卖09青国投债券的同时申赎重仓该债券的债基获利,被认定为操纵债券市场价格收到罚单。事件引发了业内对有关不活跃交易所债券估值问题的关注,关于基金估值调整问题,目前行业只有一个原则性的指导意见,基金业界呼吁行业制订更明确的细则规定来指导基金公司债券估值,有效防范违规套利行为。
证券时报记者 杨丽花 木鱼
近期,来自四川的某投资者因买卖09青国投债券的同时,申赎重仓该债券的上海某债券基金获利,而被罚20余万元。该事件中,当相关债券品种首度出现异常波动时,基金公司未及时调整估值,客观上给套利行为留下了空间,从而引发基金业对有关不活跃交易所债券估值问题的关注。基金业界呼吁行业制订更明确的细则规定来指导基金公司债券估值,有效防范违规套利行为。
被指操纵债券价格
据上述四川投资者介绍,这一事件发生在2011年8月,涉及成交不活跃的城投债09青国投和重仓该债券的上海某债券基金。基金去年二季报显示,该债券基金2011年6月底持有09青国投占基金资产净值的6.48%。
据悉,2011年8月09青国投成交很不活跃,8月1日到21日只有两天有成交,都只成交1手;8月22日09青国投成交2手,对应价格约为1900元,价格从100元下降到93元,跌幅为7%;随后8月23日和8月24日分别上涨7.84%和12.11%,分别成交4手和5手。在09青国投市场价格大幅波动的背后,上述四川投资者参与了买卖,事后认定其中部分交易是该投资者的“自买自卖”行为。
如果单靠09青国投的买卖,投资者在这种极不活跃的债券中是无法盈利的,于是他就采用了“隔山打牛”的投资策略,把盈利点放在了重仓该债券的基金申赎上。
据证券时报记者了解,该投资者在2011年8月22日动用200多万资金申购了重仓09青国投的上海某债券基金,并于8月24日赎回了该基金,投资盈利比例接近1%。
该投资者透露,相关部门、基金公司、证券公司曾对他进行过多次询问和调查。近期收到的罚单中显示,他的这种投资行为被认定为操纵债券市场价格,把申赎债券基金的获利作为非法所得,按照10倍的罚款比例,罚款金额为2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