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孟录燕
晚报讯 证监会30日晚间公布《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拟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等三类机构直接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分析称,该文件发布将拓展证券公司的发展空间,利好券商板块。
根据证监会的征求意见稿显示,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3年以上证券资产管理经验,治理内控完善,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三年盈利,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成为基金业协会会员等。
另外,在此基础之上,证监会要求申请开展基金管理业务的证券公司,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符合管理资产规模不低于200亿元;最近12个月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规定标准;最近1个季度末净资本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最近1年中国证监会分类评价级别在B类以上。根据初步统计,有16家证券公司符合上述条件,可以申请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
上周五,券商板块集体上涨,指数暴涨3.82%。其中国金证券封住涨停,宏源证券、光大证券均上涨超6%,山西证券、东北证券等上涨4%以上。(解放网-新闻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