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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管理新纪元"欲来" 公募政策"风满楼"

2013-02-26 13:58:48易天富基金网
  “大资管”时代的脚步越来越近了!本周,证监会出台《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符合条件的券商、保险、私募基金、股权投资机构、创投等5类机构将可以直接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公募业务的藩篱将被破除。

  另一方面,当周证监会还公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敲定了私募基金的大致监管框架,明确了私募在资产管理领域的法律地位。随着各路机构将进军公募,资产管理行业混业融合趋势渐成的背景下,财富管理领域的新貌逐渐明晰。

  各路机构杀入公募 资管领域将百花齐放

  综合媒体报道,《暂行规定》适当降低了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三类机构直接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的门槛,增加了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等其他资产管理机构也可以申请开展基金管理业务的规定。

  准入门槛的降低,将使得公募基金领域的机构进一步扩容。按照《暂行规定》,申请开展公募业务的机构应当成为基金业协会会员,而基金业协会网站信息显示,目前协会共有3批将近300家各类会员机构,其中不乏一些较具实力的券商、保险资管和私募机构。今年6月1日起,相关机构有望正式踏足公募领域。

  随着公募产品发行主体增加而至的,是“百花齐放”的政策解读、分析评论,这为今年以“财富管理”为主的新生态再添一把火。从基金业角度而言,新规有利有弊,但在“大资管”环境下,有利于财富管理理念的深入人心和市场的挖掘。

  好买基金研究中心分析,未来公募基金的产品数量会大幅增多,产品种类会进一步丰富,产品创新速度也会大大加快,整个基金业蛋糕也会伴随着参与者的增多而越做越大;但这也势必会加大公募基金市场的竞争,新加入机构的经验与营销优势,人才资源的争夺,将促使基金业在“优胜劣汰”中壮大;再者,由产品增多带来的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及FOF也会应运而生并快速发展。

  私募新规敲定框架 或助其开拓资管版图

  对于私募基金而言,《暂行规定》给予了新发展领域的一个突破口,而后出台的《暂行办法》明确了其法律地位,私募将获得市场上更多机构认可,更好地在资产管理领域“大展拳脚”。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私募基金监管将明显区别于公募基金,因此暂行办法基本不会改变现有私募基金行业运营现状,不增加其监管成本,对私募基金的日常管理、投资运作在办法中不做限制性规定,由基金管理人自行运作。

  但暂行办法规定,证券资产管理规模超过1亿元的机构应当到中国基金业协会进行登记,这其中包括私募股权投资(PE)、风险投资(VC)等机构;另外还明确在合格投资者方面,自然人需符合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200万元、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20万元、最近3年家庭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三项条件中的任一条件;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

  分析人士表示,这些规定将有效遏制私募基金不规范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目前私募行业的企业客户不多,但随着行业的规范,将有更多企业风险控制部门认可私募,从而为私募行业带来资金“活水”,使私募能更好地扮演其“资产管理”角色。

  去年12月底全国人大通过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胡立峰指出,“新基金法实质上起到了我国资产管理法的角色地位,视野足够大”。无论是资管机构可以从事公募基金业务,亦或是私募基金的发力地位得到明确,在顶层设计的总体方案中,由于有基金法这部国家大法的支持,预计基金将在财富管理行业中居于核心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