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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子公司扩张中暗藏风险

2013-07-26 13:52:08易天富基金网

  “你们公司设立了那么多家子公司,到底子公司在做什么呢?”本周三的一次座谈会上,《大众证券报》记者向某基金公司相关人士提问。“我们自己都搞不清楚。现在子公司业务全部都是独立的,和总部完全无关。拿我们公司来说,除了总经理、督察长和主管行政的一位高层,其他所有人都和子公司的业务不产生关系。不过,听说子公司的业务范围非常广。”该人士回答。这段问答点出了基金子公司的特征:一、业务范围近乎全能;二、基本上不受管控。

  业务范围近乎全能

  在做大公募业务蛋糕越发困难的情况下,对子公司这一业务新增长点,多数基金公司都满怀热情,积极投身其中。据业内统计,目前已经有近40家基金子公司成立或获批。

  具体到业务开展上,基金子公司可以说什么都做:银行信贷出表“通道”、房地产项目融资、地方平台项目融资、资产证券化业务、私募股权投资……上述五花八门的业务范畴,均已被基金子公司涉足。其中,通道业务是目前业务量最大的。而通道业务以外,子公司涉足较多的主动管理型项目是房地产类信托项目、股权质押项目等。各家公司之间的比较优势各自不同,因此对业务重点的理解也有所差异。一些银行系背景的子公司,依托于股东方的支持,在通道业务上占据先机;而一些子公司则从信托公司挖来了核心骨干团队,因此更愿意开展主动管理型的类信托项目;有些券商背景的基金子公司则倾向于多开展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类项目。在一些第三方理财机构,已经有不少基金子公司设计的产品上架销售。并且,由于基金子公司愿意让出更多的利润空间给投资者,相关产品的收益率水平与信托产品相比还颇具吸引力。

  业内人士表示,在现有的政策框架下,与信托相比,理论上讲,基金子公司除了在部分地区不能接受土地抵押,不具备直接放贷资格以外,其余几乎没有什么业务限制。而实际操作中,基金子公司也可以找到合作方,委托银行或者信托公司完成放款。正是因为具有诸多灵活性,近段时间以来,基金子公司业务规模迅速膨胀,一些公司迅速超越了百亿大关。业内人士透露,目前民生加银基金子公司规模已超过400亿元,招商基金子公司规模可能超过300亿元,目前基金子公司总规模已突破千亿元。而今年4月底,基金子公司总规模只有600亿元。

  几乎不受管控

  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基金子公司最大的优势就在于不受管控。正如前文中那位基金公司相关人士告诉《大众证券报》记者的,基金公司总部几乎不干涉子公司的任何业务,只对人事进行控制。而更重要的是,政策法规上也对基金子公司放得很松。

  与信托公司和券商资管相比,《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只对基金公司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有限制(不低于2000万元),并没有对业务提出风险资本和净资本的对照概念。由于没有资本金限制,成本低,基金子公司在通道业务上占据优势地位。一家信托系背景的基金子公司人士表示,股东方将一些比较占用资本金、利润较薄的通道类业务转移到基金子公司进行操作,由于没有资本金的约束,基金子公司在竞争通道业务时更占优势。

  在银信合作、银证合作受到一些限制的时候,基金子公司更是被视为“香饽饽”。日前,中国证券业协会正式下发《关于规范证券公司与银行合作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首次对银证合作定向资管业务进行了规范,要求银证合作定向业务不得开展资金池业务。而目前对于基金子公司并无类似的约束,一些子公司的资金池业务还在发展,一些子公司也乐于接地方平台融资项目。

  基金子公司还充当了PE募资的通道。在有关部门禁止券商营业部和财富管理中心售卖PE产品、要求银行零售部门暂停销售PE产品之后,日前国信弘盛(深圳)股权投资基金募集资金20亿元,其中3亿元通过招商财富进行募集,而招商财富为招商基金的子公司,即招商财富作为LP持有国信弘盛基金权益。

  这些不受管控的优势,成为基金子公司高速发展的看家法宝。

  业务风险较大

  基金子公司的业务如今风生水起,但内里潜藏的风险也不容忽视。有相关人士认为,现在基金子公司在快速发展业务的过程中,风险控制意识还比较薄弱,或者说,风控体系还很不完备。

  “做同样的业务,信托公司可能已经有十几年的经验,有一个风险控制团队在把握,而基金子公司可能连风控部门都还没建立起来。在制度上,信托公司也有追溯机制,例如,有的信托公司规定,一项业务做砸了,相关的业务团队几年之内都不许接新业务,必须着手处理后续的资产处置、资金回收的问题,这对于主要依靠业务分成的信托团队来说,是很倒霉的事情,必然促使他们在接项目时谨慎很多。”该人士认为。

  他表示,现在基金子公司的委托贷款主要还是投向房地产领域,这里面的风险在累积。说到眼下热衷的通道业务,他认为,虽然从法律上来讲,项目资金链出现问题时,基金子公司并不承担什么责任,但从社会稳定的角度来讲,监管层往往会要求一些机构在投资者投诉或维权时承担一定赔偿责任,这在一些银行的理财产品事件中已有所体现。“基金子公司的高管不见得很担忧这些风险,因为他们往往以有限合伙的方式出资,到时候只承担有限责任。但对于子公司本身来说,几千万到一两个亿的注册资金,根本不能覆盖相关的风险,到时候不排除会出现因一笔损失就面临倒闭的情况。”他说。

  确实,目前基金子公司所操作的,大多是一些信托、券商资管无法操作的项目,特别是一些房地产融资项目和地方政府平台融资项目。其中,有一些房地产项目并不符合信托公司合规和风控的硬性要求,但是基金子公司却抢过来做。

  “现在影子银行这么厉害,这时把基金子公司拖进来,做影子银行的影子银行,难道是要让子公司做市场风险的最后一个‘接棒者’?”有业内人士质疑道。

  道德风险更需关注

  除了上面提到的业务风险,从业者的道德风险被认为是一个更严重的问题。

  例如,有些子公司日后将专注PE业务,相关的利益输送风险由此浮现。“这些子公司做PE,当日后企业IPO上市的时候,相关基金公司所管理的公募资金是否会大力接盘呢?”济安金信基金评价中心主任王群航[微博]对此表示担忧。

  王群航建议,未来的基金子公司管理办法,应该要能够切实防止某些子公司里的某些产品,成为基金从业人员隐秘的定向私募。“以前,做一对多只是基金公司里的一个二级部门,都有过这种情况的存在,今后以子公司的形式存在,或将会给这项情况的发生带来更多的自由度和空间,这极有可能是严重损害其他投资者利益的行为。现在,一些公司对于基金从业人员买公募基金已有信息披露,今后他们购买自己子公司的非公募产品时,也应该有相关的披露。”他强调。

  而类信托业务中的道德风险,也值得人们关注。一位有信托经验的基金业内人士透露,“信托里面的水很深,项目经理的作用太大了,项目经理的道德风险比普通基金经理更大。公募基金经理投资赚多少,基金公司很清楚,但是你根本就不知道项目经理和对方到底怎么谈的,公司很难控制住这块风险。”

  目前来看,基金子公司的主要业务,还是复制现有的一些业务模式。但有业内人士认为,基金子公司更应该去做的事情,不是复制房地产信托,也不是做通道成为影子银行的影子银行,而是应该立足自身优势,以投资为本做创新,找到自身的定位。“基金子公司年轻,更需要有自己的品味。当牌照不再意味着巨大的垄断利润,专注、差异化、创新这些词语才会呈现出它们真正的价值。”某基金公司机构销售总监说。记者  宁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