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鼎益混合(LOF)A

(162605)公募混合型LOF
2.0270 2.27%+0.0460
单位净值 [2024-04-24]
4.9680
累计净值 [2024-04-24]
       
净值估算 [2024-04-24   ]
  • 最近一月:-1.03%
  • 最近一季:6.24%
  • 最近半年:-2.41%
  • 今年以来:-1.46%
  • 最近一年:-14.44%
  • 最近两年:-16.03%
  • 最近三年:-39.27%
  • 成立以来:1418.19%
  • 成立日期:2005-03-16
  • 基金经理:刘彦春
  • 产品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 最新份额:64.64亿
  • 申购状态:可以申购
  • 最新规模:141.11亿元
  • 投资风格:激进配置型
  • 管理公司:景顺长城
基本信息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鼎益混合(LOF)A 基金全称 景顺长城鼎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代码 162605 成立日期 2005-03-16
基金总份额(亿份) --(2023-12-31) 基金规模(亿元) 127.91亿(2023-12-31)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经理 刘彦春 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二级分类 --
最低参与金额(元) 1000 最低赎回份额(份) 0
基金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80%+银行同业存款利率*20%
投资目标 通过主动的基本面选股和最优化风险收益配比获取超额收益,力求基金财产长期稳定的回报。
投资风格 激进配置型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公司股票(含存托凭证)和债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投资策略 1、投资管理的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本基金依据以宏观经济分析模型MEM为基础的资产配置模型决定基金的资产配置,并运用景顺长城股票研究数据库(SRD)及GVI等选股模型作为行业配置和个股选择的依据。与此同时,本基金运用多因素模型等分析工具,结合基金管理人的主观判断,根据风险收益最优化的原则进行投资组合的调整。 (2)投资决策程序 (i)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以定期或不定期会议的形式讨论和决定公司投资的重大问题,包括确立各基金的投资方针及投资方向,审定基金财产的配置方案。投资决策委员会召开前,由基金经理依据对宏观经济走势的分析,提出基金的资产配置建议,交由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一旦做出决议,即成为指导基金投资的正式文件,投资部据此拟订具体的投资计划。 (ii)投资研究部是负责管理基金日常投资活动的具体部门,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除履行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的职责外,还负责管理和协调投资研究部的日常运作。投资研究联席会议是投资研究部常设议事机构,负责讨论行业信息、个股信息、回顾行业表现、行业配置、模拟组合表现、近期研究计划及成果、市场热点、当日投资决策、代行表决权、投资备选库调整等问题。投资研究部主要负责宏观经济研究、行业研究和投资品种研究,负责编制、维护投资备选库,建立、完善、管理并维护股票研究数据库与债券研究资料库,并为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研究联席会议、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各投资总监和基金经理提供基金投资决策依据。投资研究部负责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负责基金投资组合的构造、优化、风险管理及头寸管理等日常工作;拟订基金的总体投资策略、资产配置方案、重大投资项目提案和投资组合方案等并上报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决定;组织实施投资决策委员会及投资研究联席会议决定的投资方案并在授权范围内作出投资决定;依据自主的研究积极把握市场动态,积极提出基金投资组合优化方案,并对管理基金的投资业绩负责。其中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及投资研究联席会议决议具体承担本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iii)风险管理委员会是公司日常经营中整体风险控制的决策机构,该委员会是对公司各种风险的识别、防范和控制的非常设机构,由总经理、副总经理、督察长、以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或相关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评估公司的风险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流程,确保公司整体风险的识别、监控和管理;负责检查风险控制制度的落实情况,审阅公司各项风险与内控状况评价报告;对公司重大业务可行性及风险进行论证;负责组织公司内部员工严重违法违规事件的调查,并根据调查报告做出具体的决定;针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发生的紧急突发性事件和重大危机情况,组成危机处理小组,评估事件风险,制定危机处理方案并监督实施;其他风险管理职能。绩效评估与风险控制人员负责建立和完善投资风险管理系统,并负责对基金历史业绩进行分解和分析。法律、监察稽核部负责基金日常运作的合规控制。 (iv)本基金决策投资过程为: ①由基金经理依据宏观经济、股市政策、市场趋势判断,结合基金合同、投资制度的要求提出资产配置建议; ②投资决策委员审核基金经理提交的资产配置建议,并最终决定资产配置方案; ③投资研究部从景顺长城股票研究数据库(SRD)中精选个股,由基金经理依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限制以及资产配置方案,制订具体的投资组合方案; ④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重大基金投资组合方案,如无异议,由基金经理具体执行投资计划。 2、投资管理的方法和标准 (1)资产配置 本基金是一只较高持股的混合型基金,对于股票的投资不少于基金财产的60%,持有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2)投资管理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充分发挥“自下而上”的主动选股能力,通过定量的业绩归因分析深入发掘主动性回报的相关信息,适当加大选股因素的贡献度,借助投资组合优化技术实现投资风险与收益的最佳配比。 同时,借鉴国外风险管理的成功经验,采用国际通行的风险管理方法实现风险的识别、测度和控制,通过调整风险结构,突出股票选择能力,从而保证股票投资组合相对于基准指数的年跟踪误差在预定目标之内,将投资管理的主动性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本基金在投资中利用多因素模型优化投资组合,将与行业、投资风格和市场敏感暴露度密切相关的非主观的风险因素控制在最低程度,借助主动选股获利,通过精选个股和优化组合两个环节增强超额收益。 (3)选股标准 本基金遵循基本面主动选股的原则,主要通过自下而上的基本面研究制定投资决策。通过选择基本面良好的优势企业的股票或估值偏低的股票,结合自上而下的宏观经济及政策分析、产业景气及产业政策分析,制定投资备选名单。对个股的选择以成长、价值及稳定收入为基础,依据GVI模型,选取价位合适的具有高成长性的成长型股票,价值被市场低估的价值型股票,以及能提供稳定收入的收益型股票。 (4)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上述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