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基金简称 | 东方红明睿7号进取级 | 基金全称 | 东方红明睿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
| 基金代码 | 0W6010 | 成立日期 | 2015-04-30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 | 基金规模(亿元) | -- |
| 基金管理人 |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经理 | 钱思佳 | 运作方式 | 券商集合理财 |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二级分类 | -- |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 基金比较基准 | --- | ||
| 开放日 | --- | ||
| 投资目标 | 把握趋势脉络,优选领先行业,精选优秀企业,控制市场风险,追求稳健增值。 | ||
| 投资风格 | 非限定性 | ||
| 投资范围 | (1)股票类资产:包括沪深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股票以及封闭式股票型基金,股票参与方式包括二级市场交易、大宗交易、新股申购等;(2)债券类资产:包括国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逆回购;(3)现金类资产:货币市场基金、银行协议存款、活期存款、现金。(4)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集合计划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计划持有股票类资产占计划资产净值的0-100%;持有债券类资产占计划资产净值的0-100%;持有现金类资产占计划资产净值的0-100%。委托人在此同意并授权管理人可以将集合计划的资产投资于管理人及与管理人有关联方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与管理人有关联方关系的公司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管理人应当遵循客户利益优先原则,交易完成5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应书面通知托管人,通过管理人的网站告知委托人,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的,资产管理人在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合同变更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 | ||
| 投资策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