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基金简称 广发资产配置策略进取级 基金全称 广发资产配置策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代码 876409 成立日期 2014-06-24
基金总份额(亿份) -- 基金规模(亿元) --
基金管理人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基金经理 陈翔 来奇恒 运作方式 券商集合理财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二级分类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基金比较基准 ---
开放日 ---
投资目标 本集合投资于证券市场,以获取绝对收益为目标,通过大类资产配置与风险控制,实现集合计划资产的稳健增长。
投资风格 非限定性
投资范围 1、允许投资的市场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A类份额委托人允许本计划投资的其他市场,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的相关规定。
2、允许投资的品种
(1)现金及货币市场工具
1)现金、货币市场基金、回购。
2)银行存款(本计划存款银行名单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浦发银行。在经过全体委托人同意后,资产管理人方可对上述存款银行名单进行调整)
(2)债券
1)经核准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或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的债券,或发行人在发行公告中明确了拟申请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含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公司)债、短期(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仅限于商业银行)。
2)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
3)交易所交易的可转债。
(3)股票 1)公开发行并上市交易的股票、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新股申购。
(4)证券投资基金
1)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等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基金
2)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权益类证券投资基金
(5)其他金融工具。该金融工具指资产管理人运用股指期货等衍生产品,管理和对冲投资风险,且不得用于投机。
(6)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经全体委托人书面同意,资产管理人可对本合同的投资范围进行修改,将其纳入投资范围。资产管理人需将修订后的本计划合同(样本)报中国证监会或其授权机构备案。
投资策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