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基金简称 | 国泰君安君享阳光1号 | 基金全称 | 国泰君安君享阳光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
| 基金代码 | 952808 | 成立日期 | 2017-03-30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 | 基金规模(亿元) | -- |
| 基金管理人 | 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 |
| 基金经理 | 陈蓉 丁颖 肖莹 | 运作方式 | 券商集合理财 |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二级分类 | -- |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 基金比较基准 | --- | ||
| 开放日 | 本集合计划原则上封闭运作,但管理人可根据实际运作情况打开临时开放期,具体开放时间及额度经管理人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后确定。开放期内,委托人仅可以办理退出业务。 | ||
| 投资目标 | 注重资产安全性,以宏观经济研究主导债券投资,通过严格的信用评估、信用利差分析等技术手段,在可控风险下提高资产总收益水平。 | ||
| 投资风格 | 非限定性 | ||
| 投资范围 | 1、投资范围本集合计划将主要投资于交易所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资金融出方)、股票,同时以管理流动性为目的,也可投资于债券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银行存款等现金管理类资产。其中,股票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 A股(包括一级市场申购、上市公司新股增发和二级市场买卖)。2、投资组合比例(资产市值合计占集合计划资产总值)本集合计划投资组合在各类资产上的投资比例,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股票质押式回购(质权人登记为管理人):0%~100%,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交易申报、盯市管理、违约处置等事宜;(2)股票:0-25%;(3)债券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银行存款:0-100%。委托人签署本合同,即表示同意管理人将本集合计划资产投资于管理人及与管理人有关联方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管理人将遵循客户利益优先原则,在发生上述所列投资证券事项时,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当将交易结果告知托管人,同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通过资产管理季度报告向委托人披露,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利益冲突,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的,管理人在履行合同变更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计划的投资范围。 | ||
| 投资策略 | 本集合计划基于深入分析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市场资金运动及各项宏观经济政策对金融市场特别是货币市场和股票市场的影响,通过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与自下而上的权益类证券精选相结合的基本投资策略,以此获取中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