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基金简称 | 银河金汇辰星磐石1号 | 基金全称 | 银河金汇辰星磐石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
| 基金代码 | CXPS01 | 成立日期 | 2023-11-10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 | 基金规模(亿元) | -- |
| 基金管理人 | 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 |
| 基金经理 | --- | 运作方式 | 券商集合理财 |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 |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 基金比较基准 | --- | ||
| 开放日 | --- | ||
| 投资目标 | 在中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中等收入群体逐步壮大、居民理财意识日益强烈及理财需求日益旺盛的背景下,力争满足客户资金配置和保值增值的需求。 | ||
| 投资风格 | 限定性 | ||
| 投资范围 | (1)固定收益类: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债券逆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基金等),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含永续中票)、企业债券(含永续企业债)、公司债券(含非公开发行公司债、永续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金融债(含金融机构次级债、金融机构永续债)、可转债、可交债、资产支持证券(包括但不限于ABS、资产支持票据(ABN)等)等各类在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挂牌交易的标准化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债券型基金。(2)本集合计划可参与期限不超过365天债券正回购业务。(3)期货和衍生品类资产(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国债期货。 | ||
| 投资策略 | (一)投资策略1.债券投资策略本计划将在保持债券组合低波动性的前提下,综合运用多种策略参与市场所提供的投资机会,以期为持有人获取更高的收益。(1)久期偏离策略基于对未来利率水平的预测,对组合的期限和品种进行合理配置,将市场利率变化对于债券组合的影响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在预期利率进入上升周期时段,通过缩短债券组合的期限或增加浮动利率债券配置来达到降低利率风险的目的。在预期利率进入下降周期时段,通过增加债券组合的期限或减少浮动利率债券配置来达到获取资本利得的目的。(2)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在组合剩余期限确定的基础上,根据对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的预测,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配置,以从长、中、短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3)类别选择策略在固定收益品种板块配置时,将依据流动性管理的要求,来确定不同的类属配置。具体表现为:信用债板块收益率高,但流动性弱,而利率产品收益率低,但流动性强。因此,在债券整体配置上应当考虑信用债的获利能力和利率产品的流动性,实现平衡综合配置。(4)相对价值策略相对价值策略包括研究国债与金融债之间的信用利差、交易所与银行间的市场利差等。金融债与国债的利差由税收因素形成,利差的大小主要受市场资金供给充裕程度决定,资金供给越紧张上述利差将越大。交易所与银行间的联动性随着市场改革势必渐渐加强,两市之间的利差能够提供一些增值机会。(5)个券选择策略考虑到集合计划的流动性和收益要求,在配置固定收益证券时,将依照成交频率、成交频率波动率、月度平均成交金额、每日平均成交金额等指标,选择具有良好流动性和获利能力的个券进行投资。(6)信用品种的投资策略管理人通过对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等信用品种进行研究和筛选,综合分析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和状况、发行人所处的市场地位、财务状况、管理水平等因素后,结合具体发行契约,同时考虑本集合计划的投资与配置需要,通过对到期收益率、剩余期限、流动性特征等进行分析比较,挑选适当的信用品种进行投资。(7)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本集合计划投资国债期货用于套期保值交易,分为卖空套期保值和买入套期保值两种类型。卖空套期保值即通过卖空国债期货合约,对集合计划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债券类证券进行风险对冲,从而规避债券类证券的价格波动的系统性风险。买入套期保值即通过买入国债期货合约,用以锁定未来购入债券类证券的成本。国债期货投资保证金的流动性应急处理机制:(1)应急触发条件管理人收到追加保证金及/或强行平仓通知后,管理人未有足够的现金资产及时追加保证金到位或预计难以按要求自行减仓时,触发期货保证金的流动性应急处理机制。(2)保证金补充机制如出现保证金不足的情况时,管理人将首先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从市场上拆借资金;如仍不能满足保证金缺口的,管理人将及时变现集合计划资产,变现时应重点考虑变现资产的流动性,以最大限度的降低损失。(3)损失责任承担因管理人超限交易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调整等违法违约行为而造成的集合计划损失,由管理人承担。对于其他相关方的原因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管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代表集合计划投资者的利益向过错方追偿。投资者同意并确认:有关国债期货交易中各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赔偿等事项,以管理人代表集合计划与各方签订的相关协议(如有)为准。(二)决策依据集合计划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有关规定为决策依据,并以维护集合计划投资者利益作为最高准则。具体决策依据包括:1、《管理办法》、《运作规定》、《集合资产管理合同》、《说明书》等有关法律文件;2、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微观经济运行环境和证券市场走势。这是本集合计划投资决策的基础;3、投资对象收益和风险的配比关系。在充分权衡投资对象的收益和风险的前提下作出投资决策,是本集合计划维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保障。针对本产品的特点,在衡量投资收益与风险之间的配比关系时,为投资者争取较高的收益。(三)投资决策程序1、投资决策程序(1)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投资决策委员会为本管理人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由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主持,讨论本计划的投资方案,评估重大投资风险,并在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下对投资主办人(投资经理)进行投资授权。(2)投资主办人(投资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授权,在研究支持下,根据市场情况进行投资组合的构建或调整。在组合构建和调整的过程中,投资主办人(投资经理)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本合同的投资限制及其他要求。(3)交易员根据投资主办人(投资经理)的投资指令在本计划专有席位实施投资交易。(4)风险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合同和公司制度流程,对本计划的投资行为和投资组合进行持续监控,并进行风险预警。(5)投资主办人(投资经理)根据风险管理和业绩分析的情况及相关建议,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以确保遵守各项合规控制和风险管理要求。2、投资交易程序管理人设置独立的交易部门,投资主办人(投资经理)下达的投资指令通过交易部门实施。交易部门接到投资主办人(投资经理)的投资指令后,根据有关规定对投资指令的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确保投资指令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得到高效的执行。(四)投资管理的方法和标准本集合计划拟采用组合投资的方法,在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基础上,精选历史业绩中符合本集合计划投资策略的标的进行投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