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基金简称 | 广发金管家睿利债券分级1号 | 基金全称 | 广发金管家睿利债券分级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GF1821) |
|---|---|---|---|
| 基金代码 | GF1821 | 成立日期 | 2014-11-11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 | 基金规模(亿元) | -- |
| 基金管理人 |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
| 基金经理 | 张志强 | 运作方式 | 券商集合理财 |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 |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 基金比较基准 | 4.30% | ||
| 开放日 | --- | ||
| 投资目标 | --- | ||
| 投资风格 | 限定性 | ||
| 投资范围 | 本集合计划将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公司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可分离债券、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收益凭证、国债、金融债、债券正回购及逆回购、央行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债券基金、分级基金的优先级基金、保证收益及保本浮动收益商业银行理财计划、银行存款、存单、货币市场基金、股票质押回购业务(仅作为资金融出方)、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品种。委托人同意并授权管理可以参与沪深交易所股票质押回购交易,同意并授权管理人参与沪深交易所股票质押回购交易时,由管理人代表集合计划余融入方签署《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协议》,质押人登记为管理人。由管理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负债交易申报、盯市管理、违约处置等事宜。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 | ||
| 投资策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