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基金简称 | 银河融汇56号 | 基金全称 | 银河融汇5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
| 基金代码 | RH0056 | 成立日期 | 2018-02-06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 | 基金规模(亿元) | -- |
| 基金管理人 | 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 |
| 基金经理 | 张嘉瑶 | 运作方式 | 券商集合理财 |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 |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 基金比较基准 | --- | ||
| 开放日 | --- | ||
| 投资目标 | 在中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中等收入群体逐步壮大、居民理财意识日益强烈及理财需求日益旺盛的背景下,以集合计划的形式为投资者提供资产增值服务,满足客户资金配置和保值增值的需求。 | ||
| 投资风格 | 限定性 | ||
| 投资范围 | --- | ||
| 投资策略 | 1、股票质押式回购投资策略(1)首先,管理人制定了严格的标的证券选择标准,根据宏观经济发展状况、经济周期、产业政策等动态分析,选择业绩优良、流动性较好的证券作为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的标的证券。再次,管理人在考虑上市公司基本面、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因素的基础上,对证券的风险因素进行量化测定,利用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率测算模型计算标的证券质押率(指融资金额与标的股票市值之比)。同时,管理人在对融入方进行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并结合融入方财务状况、资产状况、风险偏好、资金用途和以往信用状况等有关信息综合评定融入方的信用情况,选择资质良好的融入方进行交易。最后,管理人依据客户资信情况和担保品资质等情况,明确对应的履约保障机制和应处理措施。当融入方质押证券市值不足、资金交收违约或发生影响其履约能力的重大事件时,采取要求融入方补交担保品、处置质押的证券或者要求客户提前购回等措施。如处置融入方质押证券后仍不足初始交易金额的,向融入方追索。以上关于股票质押回购交易投资策略的标准或要求均仅为每笔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初始交易时的选择标准或要求,其不适用于该笔股票质押回购初始交易完成后的情形。如融入右资质优良或提供增信、超额质押等措施,管理人将适当放宽以上原则性要求。管理人可与已持有份额委托人、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对以上“股票质押回购交易投资策略”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投资策略从管理人获得委托人、托管人的书面同意意见并公告后生效。(2)盯市策略及补仓平仓措施。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采用逐日盯市策略,每日监控质押标的的市场价值,计算履约保障比例,管理风险。本合同对投资标的盯市策略及补仓平仓措施与管理人、融入方及管理人母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实际签署的《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协议》、《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协议交易协议书》等文件约定不一致的,以管理人、融入方及管理人母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实际签署的《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协议》、《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协议交易协议书》为准。2、其他类资产投资策略本计划以严谨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采用稳健的投资组合策略,通过对现金管理类及其他类金融品种的组合操作,在保持本金的安全性与资产流动性的同时,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通过合理有效分配本计划的现金流,保持投资组合的流动性,满足本计划投资运作的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