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红明睿4号

(S41579)集合理财混合型
3.7589 -1.25%-0.0469
单位净值 [2022-09-23]
3.7589
累计净值 [2022-09-23]
  • 最近一月:-7.27%
  • 最近一季:-6.83%
  • 最近半年:-5.59%
  • 今年以来:-21.39%
  • 最近一年:-13.59%
  • 最近两年:-9.26%
  • 最近三年:26.82%
  • 成立以来:275.89%
  • 成立日期:2014-09-24
  • 基金经理:张锋
  • 产品类型:券商集合理财
  • 管理公司:上海东方
基本信息
基金简称 东方红明睿4号 基金全称 东方红明睿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代码 S41579 成立日期 2014-09-24
基金总份额(亿份) -- 基金规模(亿元) --
基金管理人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经理 张锋 运作方式 券商集合理财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二级分类 --
最低参与金额(元) 1000000 最低赎回份额(份) --
基金比较基准 --
开放日 本集合计划成立后前三个月为封闭期,封闭期结束后的每个工作日开放,委托人可在开放日参不和退出集合计划。
投资目标 追求绝对收益
投资风格 非限定性
投资范围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包拪中国境内依法发行的股票、股挃期账、债券、权证等证券、期账交易所交易的投资品种;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投资品种;中小企业私募债,股票型及混合型分级基金的优先仹额,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以及经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注册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与项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理财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讣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本集合计划可以参不融资融券交易,也可以将其持有的证券作为融券标的证券出借给证券金融公司。
投资策略 【2015年7月7日合同变更生效】1、资产配置 本集合计划通过定性与定量研究相结合的方法,确定投资组合中权益类资产和固定收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 管理人通过动态跟踪海内外主要经济体的GDP、CPI、利率等宏观经济指标,以及估值水平、盈利预期、流动性、投资者心态等市场指标,并结合大宗交易、定向增发等特殊交易方式的特点,重点关注股票、可转债、封闭式基金、股指期货等投资标的的折价套利机会。管理人将股票、债券等大类资产的风险和收益特征进行定性分析,在目标收益条件下,追求风险最小化目标,最终确定大类资产投资权重,实现资产合理配置。 2、大宗交易策略 集合计划将积极参与大宗交易。管理人将利用自身在二级市场的规模及影响力的优势寻找大宗交易机会,并综合考虑二级市场价格、折价情况、大宗交易数量、二级市场成交量、交易对手减持目的等多种因素,同时根据公司的基本面情况审慎做出买入决定,并根据历史和实时交易数据设计了自动化交易算法和交易系统,以扑捉有利的卖出时机,同时尽可能的减小卖出股票时的冲击成本,从而将以大宗交易方式买入股票时的折价转化为集合计划的收益。 3、封闭式基金投资策略 管理人将以年均折价率为基础,结合基金公司及基金经理的能力构建组合。针对不同类型的封闭式基金采用不同的投资策略 (1)封闭式股票基金 在年均折价率的基础上,针对分红可能性对折价进行修正;并根据折价的季度变化规律,适度进行时机选择操作。 (2)封闭债券基金 根据基金债券组合的不同情况进行细分,比如信用债型、利率债型、可转债权益型,针对不同的类型设定不同的可接受的折价率,并根据对债券未来波动趋势的判断,适度进行时机选择操作。 4、可转换债券 管理人在进行可转债投资时,首先以债性作为依托进行选择,利用对股票的判断选择可转债可以接受的转股溢价率,积极捕捉可转债的套利机会。当可转债的转换溢价率为负时,买入可转债的同时卖出标的股票可以获得套利价差;反之,买入标的股票的同时卖出可转债也可以获得套利价差。当对可转债未来的转换溢价率有比较明确的趋势判断时,该种套利策略同样适用。另外,管理人在投资时不轻易进行条款博弈,但可以通过分析大股东转股动力来进行投资。 5、参与定向增发投资策略 集合计划将积极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管理人将通过实地调研深入了解发行人的行业背景、市场地位、产销规模、核心技术、股东和管理层情况、持续经营与盈利能力等各方面的信息;对定向增发价格的合理性做出判断,并结合上市公司大股东参与定向增发的情况,在进行全面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做出投资决定,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力求获取较高的收益。 6、定向增发破发股票投资策略 管理人将密切关注当前已经实施完定向增发,且还处于锁定期的上市公司,当二级市场股价跌破定向增发价时,通过考虑定向增发数量、发行对象、大股东认购方式、增发锁定期限、资金运用目的等因素,并结合发行人的行业背景、市场地位、产销规模、核心技术、股东和管理层情况、持续经营与盈利能力等各方面的信息,同时结合当前股价在技术面的情况,在定向增发达到一定的破发幅度后择机买入,在定向增发股票解禁日逐渐临近或定向增发股票解禁后择机卖出,以获取破发回补的收益。 7、股票投资策略 (1)A股投资策略 1)行业配置。在行业配置层面实施积极的行业轮换策略。把超越业绩基准的投资目标分解为行业选择问题,通过动态监测行业投资价值的变化,增加投资价值上升行业的权重,减少投资价值下降行业的权重,使行业资产配置效率优于业绩基准。然后,再根据多层次选股方法在各行业内选出具有长期竞争优势的公司,实现积极的投资管理目标。在评价行业的投资价值时,采用定性分析方法一行业竞争力分析体系和定量模型相结合的方法,每个季度对全部行业的投资价值进行综合评分和排序,并由此决定不同行业的投资权重。 2)个股选择。股票方面的主要投资对象为财务基础稳固、拥有长期竞争优势和持续利润增长潜力的公司。从成长性、质量和价值评估三个方面对公司进行投资价值分析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投资决策。管理人建立了科学完整的股票选择体系和多因素股票选择模型,将金融工程模型的客观科学性和投资主办人的主观能动性有效地结合起来,通过对上市公司的成长性、质量和价值进行深入的分析,为投资主办人的投资决策提供强大的支持。 (2)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将通过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本集合计划的港股通投资策略与A股类似,通过行业配置和个股选择,重点投资于受惠于中国经济转 型、升级,且处于合理价位的具备核心竞争力股票。 8、新股申购投资策略 集合计划将积极参与新股申购,以取得较低风险下的较高回报。管理人将通过实地调研、多因素分析、新股定价模型等多种手段,深入了解发行人的行业背景、产销规模、市场地位、核心技术、持续经营与盈利能力等情况,并依此合理作出投资决定,以降低新股申购风险,获取较高收益。 9、债券等其他固定收益类投资策略 集合计划的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主要有国债、企业债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此类资产的投资目标是在充分保持本集合计划流动性的基础上获得稳定的收益。 在债券投资方面,管理人将以宏观形势及利率分析为基础,依据国家经济发展规划量化核心基准参照指标和辅助参考指标,结合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的实施情况,以及国际金融市场基准利率水平及变化情况,预测未来基准利率水平变化趋势与幅度,进行定量评价。 10、金融产品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投资于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理财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时,将釆用穿透原则,重点关注金融产品对应底层资产的风险性和收益性,并考察金融产品发行机构的资质和管理能力。 11、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1)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投资股指期货主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回避市场风险。故股指期货空头的合约价值主要与股票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股指期货合约数量,以萃取相应股票组合的超额收益。 (2)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参与国债期货的主要目的是套期保值和套利,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会进行少量的投机交易,以更好地提高产品收益。管理人将根据不同的市场行情动态管理国债期货合 约数量,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萃取收益。 (3)风险控制 由于期货交易尤其是进行投机交易会涉及到对行情进行判断,因而存在着较高的市场风险,管理人会对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监管。首先,投机交易原则上应为日内交易,不保留隔夜仓位,以规避隔夜的风险;其次,严格控制投机交易的规模,不得超过管理人有关规定的规模进行交易;第三,管理人将对期货的风险敞口进行监控,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范围。 (4)责任承担 管理人的期货投资管理行为应当自觉遵守本合同及其它法律法规和规定中有关期货交易的相关规定,因管理人超限交易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调整等违法违规行为而造成的集合计划资产损失,管理人应赔偿。对于其他相关方的原因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管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代表集合计划委托人的利益向过错方追偿。委托人同意并确认:有关股指期货交易中各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赔偿等事项,以管理人代表集合计划与各方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5)期货保证金的流动性应急处理机制 ①应急触发条件 管理人收到追加保证金及/或强行平仓通知后,管理人未有足够的现金资产及时追加保证金到位或预计难以按要求自行减仓时,触发期货保证金的流动性应急处理机制。 ②保证金补充机制 如出现保证金不足的情况时,管理人将首先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从市场上拆借资金;如仍不能满足保证金缺口的,管理人将及时变现集合计划资产,变现时应重点考虑变现资产的流动性,以最大限度的降低损失。 ③损失责任承担等 因管理人超限交易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调整等违法违规行为而造成的集合计划资产损失,管理人应赔偿,但管理人不承担委托资产的变现损失及未及时追加保证金的损失(包括穿仓损失)。对于其他相关方的原因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管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代表集合计划委托人的利益向过错方追偿。委托人同意并确认:有关股指期货交易中各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赔偿等事项,以管理人代表集合计划与各方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12、期权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投资期权的主要目的是回避市场风险和实施套利策略。期权套利是一个较为标准的投资策略,牵涉到同时买卖不同的认购期权、认沽期权、以及对应的现货或期货。管理人通过匹配期权组合价值与现货(或期货)组合价值来构造一个无风险投资组合,在到期日或更早赚取其中价差。另外,管理人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会进行少量的投机交易,以更好地提高产品收益。 13、权证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在权证投资方面将主要选择溢价率较低、流动性较强、权证的基础证券基本面较好的认购权证投资。另外,管理人还将利用权证和相应基础证券构建套利组合,以获取无风险或低风险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