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基金简称 | 东海跃龙1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基金全称 | 东海跃龙10号 |
|---|---|---|---|
| 基金代码 | S42874 | 成立日期 |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 | 基金规模(亿元) | -- |
| 基金管理人 |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经理 | 彭华 | 运作方式 | 券商集合理财 |
| 基金类型 | 其他 | 二级分类 | -- |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 基金比较基准 | --- | ||
| 开放日 | --- | ||
| 投资目标 | 本集合计划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为委托人谋求稳定的投资回报。 | ||
| 投资风格 | 非限定性 | ||
| 投资范围 | 本集合计划主要投资于“东海瑞京-泸州陈年窖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闲置资金投资于银行存款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专项计划管理人为东海瑞京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该公司为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参股公司,出资比例为45%。本集合计划投资于该专项计划构成关联交易,但不存在利益冲突风险和利益输送行为。该关联交易已经获得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批准。 | ||
| 投资策略 | 本集合计划主要投资于“东海瑞京-泸州陈年窖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该专项计划将委托资金以委托贷款方式向泸州陈年窖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用于补充融资人流动资金。如有闲置资金可以投资商业银行发行的中短期固定收益理财产品方式加以运用。专项计划委托人的投资收益和本金回收的实现主要来自于委托贷款本息偿付。本集合计划对持有的专项计划采取持有到期策略,使本计划的剩余期限与该基金专户计划的剩余期限相匹配,从而有效地降低利率风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