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基金简称 | 齐鲁海锐1号优先级第2期 | 基金全称 | 齐鲁海锐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2期 |
|---|---|---|---|
| 基金代码 | S53847 | 成立日期 | 2015-06-03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 | 基金规模(亿元) | -- |
| 基金管理人 | 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经理 | --- | 运作方式 | 券商集合理财 |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二级分类 | -- |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 基金比较基准 | 本集合计划业绩报酬比较基准为5%。 | ||
| 开放日 | 优先级份额开放期安排 优先级份额的具体开放期安排以管理人公告为准。委托人可以在优先级份额开放日参与优先级份额。委托人在优先级份额开放日参与的优先级份额,必须符合管理人在指定网站发布的该期优先级份额的发行公告中披露的参与条件和参与安排。次级份额的开放期为本集合计划成立满三个月后的每周最后一个工作日。管理人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设置次级份额的临时开放期,在指定网站提前公告具体开放安排。 | ||
| 投资目标 | 本集合计划通过构建由权益类及固定收益类证券组成的现货投资组合,同时在适当时候运用期货和期权等对冲工具管理系统性风险,以获取中长期的收益。 | ||
| 投资风格 | 非限定性 | ||
| 投资范围 |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发行的各类权益类资产、现金类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期货和期权等金融衍生品,利率远期和互换、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理财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本集合计划可以参加证券回购、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其中 (1)权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国内依法发行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A股(包括一级市场申购、上市公司新股增发、定向增发和二级市场买卖),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LDF基金,ETF基金、分级基金等股票型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会等。 (2)现金类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央行票据和政府债券、期限不超过7天的债券逆回购等高流动性短期金融产品。 (3)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到期日在I年以上的政府债券和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债及可分离交易债券、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期限在7天以上的债券逆回购、资产支持证券等。 (4)期货包括金融期货和商品期货。金融期货指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等;商品期货指国内各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商品期货合约。投资期货会与托管银行另行签订《期货投资托管操作备忘录》。 (5)期权包含但不限于个股期权、ETF期权、股指期权、期货期权等。投资期权前需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如有必要,另行签署有关托管业务的补充协议。 (6)利率远期和互换是指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利率远期和利率互换。投资利率远期和互换前需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如有必要,另行签署有关托管业务的补充协议。 | ||
| 投资策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