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基金简称 | 中泰赤月2号 | 基金全称 | 中泰赤月2号 |
|---|---|---|---|
| 基金代码 | SEC436 | 成立日期 | 2018-07-09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 | 基金规模(亿元) | -- |
| 基金管理人 |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经理 | 黄文卿 林圣 妥昇 | 运作方式 | 券商集合理财 |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 |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 基金比较基准 | --- | ||
| 开放日 | 本集合计划存续期内除开放期外全部是封闭期。封闭期不办理参与和退出业务。本集合计划定期和不定期开放。原则上,自本集合计划成立后,每满12个月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固定退出开放日。本集合计划所投资债券兑付后,管理人将于固定退出开放日根据委托人持有的份额比例,等比例为委托人办理强制退出业务。若固定退出开放日前2 个工作日,本集合计划持有现金占集合资产净值的比例低于5%,管理人有权取消本次退出开放。另外,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其他特殊情况,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的安排进行相应的调整并通告。 | ||
| 投资目标 | --- | ||
| 投资风格 | 限定性 | ||
| 投资范围 |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发行的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本集合计划可以参加证券回购业务。本集合计划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以持有因可转债转股、可交换债券换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等。其中,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大额可转让存单、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级基金A类份额,央行票据和政府债券(包括国债和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债及可分离交易债券、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经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批准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债券逆回购、资产支持证券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的,资产管理人在履行合同变更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管理人新增投资品种的,应向委托人充分揭示风险,并与托管人就清算交收、估值核算等事先达成书面一致。 | ||
| 投资策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