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基金简称 | 浙商金惠璞玉1号1期 | 基金全称 | 浙商金惠璞玉1号1期 |
|---|---|---|---|
| 基金代码 | SP6516 | 成立日期 | 2016-11-02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 | 基金规模(亿元) | -- |
| 基金管理人 |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经理 | 张少辉 | 运作方式 | 券商集合理财 |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二级分类 | -- |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 基金比较基准 | 5.35% | ||
| 开放日 | --- | ||
| 投资目标 | --- | ||
| 投资风格 | 非限定性 | ||
| 投资范围 | 本计划主要投资于中国境内依法发行的各类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非银行金融机构债券、特种金融债)、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债券、次级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含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可分离交易债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批准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票据、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受益凭证)、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和现金、银行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逆回购、债券正回购、分级基金优先份额、债券型基金(含债券分级基金)以及股票质押式回购、同业存单、具有预期收益率的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或基金子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理财计划(含银行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本集合计划不主动投资于二级市场股票,但可以持有因可转债、可交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可分离交易债券而产生的权证。。本集合计划暂不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其中,短期融资券债项不低于A-l且主体评级不低于AA,企业债、公司债(含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中期票据等债券类标的的主体或债项或担保人信用等级不低于AA。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主体或债项评级为AA+(含)以上。本集合计划不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 | ||
| 投资策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