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基金简称 | 长江资管祥瑞2号第二期 | 基金全称 | 长江资管祥瑞2号第二期 |
|---|---|---|---|
| 基金代码 | SV6319 | 成立日期 | 2017-08-10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 | 基金规模(亿元) | -- |
| 基金管理人 |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经理 | 王亚楠 | 运作方式 | 券商集合理财 |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二级分类 | -- |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 基金比较基准 | 5.50%/年 | ||
| 开放日 | --- | ||
| 投资目标 | --- | ||
| 投资风格 | 非限定性 | ||
| 投资范围 |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为:(1)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非银行金融机构债券、特种金融债)、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债券、次级债、企业债(含项目债)、公司债(含非公开)、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含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超过 7 天的债券逆回购、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券商收益凭证、资产支持票据、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受益凭证)以及中证报价系统上发行的投资品种; (2)现金类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基金、不超过 7 天的债券逆回购、到期日在 1 年内的政府债券; (3)其他类资产,包括具有业绩比较基准的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或基金子公司一对多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理财计划(含银行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股票质押式回购。 本集合计划可参与债券正回购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的,资产管理人在与资产托管人及代销机构协商一致并履行合同变更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计划的投资范围,并应为管理人和托管人相关系统准备以及投资组合调整留出必要的时间。 | ||
| 投资策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