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基金简称 | 银河金汇盛汇21号 | 基金全称 | 银河金汇盛汇2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
| 基金代码 | YHSH21 | 成立日期 | 2021-12-03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 | 基金规模(亿元) | -- |
| 基金管理人 | 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 |
| 基金经理 | 周磊蕾 | 运作方式 | 券商集合理财 |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 |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 基金比较基准 | --- | ||
| 开放日 | --- | ||
| 投资目标 | --- | ||
| 投资风格 | 限定性 | ||
| 投资范围 | 债权类资产:银行定期存款、银行协议存款、银行通知存款、同业存单以及符合《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包括在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含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包括公开及非公开)、各类金融债(不含二级资本债、次级债、资本补充债券等资本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经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注册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如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以及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不含永续债)、资产支持证券及资产支持票据;货币及现金管理工具(包括现金、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本计划可以参与债券正回购。特别揭示:本集合计划投资逆回购、正回购。投资者不可撤销地一致同意并授权管理人可以将计划的资产投资于管理人、托管人及管理人、托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关联方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管理人应遵循本计划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操作、积极防范利益冲突。发生关联交易事后,管理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管理人网站以公告的方式或其他书面方式通知投资者和托管人,并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履行报告义务。 | ||
| 投资策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