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券裕享增强债券发起式C

(015240)公募混合型
1.0532 0.30%+0.0031
单位净值 [2024-04-30]
1.0532
累计净值 [2024-04-30]
       
净值估算 [2024-04-30   ]
  • 最近一月:2.06%
  • 最近一季:7.43%
  • 最近半年:3.46%
  • 今年以来:3.79%
  • 最近一年:3.28%
  • 最近两年:5.32%
  • 最近三年:---
  • 成立以来:5.32%
  • 成立日期:2022-04-29
  • 基金经理:---
  • 产品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 最新份额:0.11亿
  • 申购状态:可以申购
  • 最新规模:0.30亿元
  • 投资风格:
  • 管理公司:山西证券
基本信息
基金简称 山西证券裕享增强债券发起式C 基金全称 山西证券裕享增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 015240 成立日期 2022-04-29
基金总份额(亿份) 0.11亿(2023-12-31) 基金规模(亿元) 0.30亿(2023-12-31)
基金管理人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经理 -- 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二级分类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基金比较基准 --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基金资产的收益性、安全性、流动性,通过积极主动地投资管理,合理配置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和权益类资产,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风格 --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证券市场股票(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密切关注股票、债券市场的运行状况与风险收益特征,通过自上而下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综合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国家政策、市场流动性和估值水平等因素,判断金融市场运行趋势和不同资产类别在经济周期的不同阶段的相对投资价值,对各大类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进行评估,从而确定固定收益类资产和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并依据各因素的动态变化进行及时调整。 本基金主要运用股票研究分析方法等投资分析工具,在把握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和股票市场行业轮动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公司股票研究团队“自下而上”的主动选股能力,基于对个股深入的基本面研究和细致的实地调研,精选股票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1)个股投资策略 首先,使用定性分析的方法,从技术能力、市场前景以及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对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进行分析。在技术能力方面,选择研发团队技术实力强、技术的发展与应用前景广阔并且在技术上具有一定护城河的公司。在市场前景方面,需要考量的因素包括市场的广度、深度、政策扶持的强度以及上市公司利用科技创新能力取得竞争优势、进而开拓市场、创造利润增长的能力。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将从上市公司的管理层评价、战略定位和管理制度体系等方面进行评价,公司治理能力的优劣对公司战略、创新能力、盈利能力乃至估值水平都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其次,使用定量分析的方法,通过财务和运营数据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本基金主要从行业景气度、盈利能力、成长能力以及估值水平等方面进行考量。 (2)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 本基金优先将基本面健康、业绩向上弹性较大、具有估值优势的港股纳入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最后,本基金根据对个股价值的评估和市场机会的判断构建股票组合。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回购策略 在本基金的日常投资中,还将充分利用组合的回购操作,在严格头寸管理的基础上,在资金相对充裕的情况下进行风险可控的回购策略。 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适当投资信用衍生品及其挂钩债券,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的。在进行信用衍生品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风险对冲为目的,转移信用衍生品所挂钩债券的信用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基金管理人将加强基金投资信用衍生品的交易对手方、创设机构的风险管理,合理分散交易对手方、创设机构的集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