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中证高端装备细分50ETF发起联接C

(018028)公募股票型指数型ETF联接
0.7505 -1.19%-0.0089
单位净值 [2024-04-30]
0.7505
累计净值 [2024-04-30]
       
净值估算 [2024-04-30   ]
  • 最近一月:-0.69%
  • 最近一季:8.06%
  • 最近半年:-12.87%
  • 今年以来:-10.28%
  • 最近一年:-22.24%
  • 最近两年:---
  • 最近三年:---
  • 成立以来:-24.95%
  • 成立日期:2023-03-16
  • 基金经理:---
  • 产品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 最新份额:0.13亿
  • 申购状态:可以申购
  • 最新规模:0.21亿元
  • 投资风格:
  • 管理公司:嘉实
基本信息
基金简称 嘉实中证高端装备细分50ETF发起联接C 基金全称 嘉实中证高端装备细分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代码 018028 成立日期 2023-03-16
基金总份额(亿份) 0.13亿(2023-12-31) 基金规模(亿元) 0.21亿(2023-12-31)
基金管理人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经理 -- 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二级分类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基金比较基准 --
投资目标 通过主要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4%。
投资风格 --
投资范围 本基金以目标ETF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下同)为主要投资对象。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份股(包含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资产(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衍生工具(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等)、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为目标ETF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ETF实现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超过投资目标所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进一步扩大。 在投资运作过程中,本基金将在综合考虑合规、风险、效率、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决定采用一级市场申赎的方式或证券二级市场交易的方式进行目标ETF的买卖。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当指数成份股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或违约风险,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及时对相关成份股进行调整。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政策因素、宏观因素、估值因素、市场因素四方面指标,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范围内制定并适时调整国内A股的配置比例及投资策略。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本基金将结合对宏观经济状况、行业景气度、公司竞争优势、公司治理结构、估值水平等因素的分析判断,选择投资价值高的存托凭证进行投资。 衍生品投资策略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基金还可以投资于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提高投资效率,控制基金投资组合风险水平,更好地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管理人运用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工具必须是出于追求基金充分投资、减少交易成本、降低跟踪误差的目的,不得应用于投机交易目的,或用作杠杆工具放大基金的投资。 本基金投资股票期权,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充分考虑股票期权的流动性和风险收益特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采取备兑开仓、delta中性等策略适度参与股票期权投资。 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应当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流动性和风险收益特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策略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在加强风险防范并遵守审慎原则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管理的需要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本基金将分析市场情况、投资者类型与结构、本基金历史申赎数据、出借证券流动性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出借证券的范围、期限和比例。若相关融资及转融通业务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本基金将从其最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