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基金简称 | 华安证券恒赢40号 | 基金全称 | 华安证券恒赢4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
| 基金代码 | BB2055 | 成立日期 | 2021-05-21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 | 基金规模(亿元) | -- |
| 基金管理人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 |
| 基金经理 | --- | 运作方式 | 券商集合理财 |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 |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2.9% | ||
| 开放日 | --- | ||
| 投资目标 | --- | ||
| 投资风格 | 限定性 | ||
| 投资范围 | 1、本集合计划投资固定收益类资产比例为资产总值的80-100%,参与债券正回购金额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100%,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2、本集合计划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不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25%;管理人管理的全部集合计划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不得超过该资产的25%;银行活期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券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投资品种除外。全部投资者均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专业投资者且单个投资者投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封闭式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资产管理计划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不受前款规定限制。3、本集合计划投资可转债、可交换债等产品金额不超过资管计划资产净值的40%;4、本集合计划参与权益类资产不超过计划资产净值的20%;5、现金类资产本集合计划现金类资产比例为资产总值的0-100%。其中,现金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7天以内的债券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期限在1年以内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及央行票据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的,资产管理人应事先取得投资者同意,在履行合同变更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 | ||
| 投资策略 | 资产配置策略、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权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