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信长安1号B

(D50034)集合理财混合型
1.1778 1.53%+0.0181
单位净值 [2021-01-05]
1.6590
累计净值 [2021-01-05]
  • 最近一月:0.00%
  • 最近一季:12.06%
  • 最近半年:17.11%
  • 今年以来:2.75%
  • 最近一年:27.30%
  • 最近两年:0.00%
  • 最近三年:16.41%
  • 成立以来:17.77%
  • 成立日期:2013-05-31
  • 基金经理:---
  • 产品类型:券商集合理财
  • 管理公司:日信证券
基本信息
基金简称 日信长安1号B 基金全称 日信证券长安1号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B
基金代码 D50034 成立日期 2013-05-31
基金总份额(亿份) -- 基金规模(亿元) --
基金管理人 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经理 -- 运作方式 券商集合理财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二级分类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基金比较基准 5.3%
开放日 --
投资目标 本集合计划主要采用“核心-卫星”策略,投资于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投资范围内的标的,在控制风险和保障必要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集合计划资产的安全稳定增值,并力争获取更高的收益。
投资风格 非限定性
投资范围 本集合计划主要投资于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债券、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含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票据等)、央行票据、商品期货等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投资品种、利率远期、利率互换等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投资品种、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分级基金之优先级、分级基金之劣后级、债券逆回购、债券正回购、商业银行理财计划、证券公司集合或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基金子公司专项计划、银行存款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本集合计划可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以及法律法规允许集合计划参与的其他类资本中介型业务,其中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每年不超过24笔,平均每月不超过2笔。
投资策略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集合计划选择拟投资的投资标的时,将秉持安全性优先、追求适度收益的投资理念,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尽可能提高投资收益。 二、集合资金投资标的投资策略 (一)产品收益率分析 管理人将对拟投资标的作全方位的分析,把握行业投资价值变化,研究拟投资标的资产状况、资金实力、业务水平、人员素质,尤其关注其核心竞争力,对投资产品的未来收益作出判断,对投资于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产品进行投资。 (二)产品安全性分析 管理人将对拟投资标的收益风险进行全面分析,从行业风险、经营风险、安全质量风险作出判断,控制产品投资中的风险。 (三)产品流动性分析 管理人将分析拟投资标的的盈利周期,结合产品的运作周期,安排好集合计划的流动性。 三、股票质押式回购投资策略 管理人参与沪深交易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时,应遵守以下规则: (一)银行保险股质押率不高于60折,其他主板股票质押率不高于50折,中小板股票质押率不高于45折,创业板股票质押率不高于35折。限售股质押率在上述基础上下调5个百分点。 (二)质押标的股票应为非ST、非*ST、非SST、非S*ST股票,以该股票为质押标的的单笔融出金额不得超过该股总市值的10%; (三)质押股票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及最近一期会计报表营业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应为不亏损;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应低于80%。 (四)质押股票公司前十大股东累计质押该股票比例应不超过总股本的50%。 (五)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警戒线、平仓线应不低于如下标准: 流通股:警戒线不低于150%, 平仓线不低于130%, 限售股:警戒线不低于160%,平仓线 不低于140%。 (六)质押标的股票为流通股的,购回期限不得超过3年;质押标的股票为限售股的,购回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质押标的所属行业较好,基本面指标优越,融资人可接受较低质押率的情况下,该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七)以限售股为质押标的的,初始交易前应办妥强制执行公证手续。 (八)质押标的股票不涉及各种承诺事项(如出售价格,业绩补偿等)。 (九)经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网站,融入方应无涉诉情况,且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十)股票质押标的市净率不超过16倍。对于市净率为10倍(不含)至16倍(含)的股票,质押率在原规则基础上下降五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