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基金简称 | 私银专属16011号中金交融 | 基金全称 | 私银专属16011号中金交融 |
|---|---|---|---|
| 基金代码 | SG1943 | 成立日期 | 2016-05-17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 | 基金规模(亿元) | -- |
| 基金管理人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经理 | 宁书颖 | 运作方式 | 券商集合理财 |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二级分类 | -- |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 基金比较基准 | --- | ||
| 开放日 | --- | ||
| 投资目标 | --- | ||
| 投资风格 | 非限定性 | ||
| 投资范围 |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包括:本集合计划投资的标的物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或上市交易的央行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次级债、永续债、非公开发行定向融资工具、同业存单、国债期货、可转债(含分离交易的可转债)、可交换债、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基础设施债权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股票、股票基金、股票指数基金、混合基金,其中不包含ETF申购赎回及分级基金拆分合并。委托人在此同意并授权管理人可以将集合计划资产投资于管理人及与管理人有关联方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上述主体发行或管理或提供投资顾问服务的其他金融产品,或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交易完成5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应书面通知托管人,通过网站公告方式告知委托人,并根据监管规定向相关自律组织备案,同时抄送监管机构。 | ||
| 投资策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