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基金简称 | 中航证券聚富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基金全称 | 中航证券聚富1号 |
|---|---|---|---|
| 基金代码 | SGJ749 | 成立日期 |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 | 基金规模(亿元) | -- |
| 基金管理人 |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经理 | 马仕东 | 运作方式 | 券商集合理财 |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 |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 基金比较基准 | 投资者存量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在2022年9月5日(含)至2024年10月8日前按照业绩报酬计提基准3.8%计提业绩报酬;在2024年10月8日(含)后按业绩报副计提基准3.6%计提业绩报酬 | ||
| 开放日 | --- | ||
| 投资目标 | 通过对各类金融工具的选择,以及对市场时机的判断, 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力争获取稳健的投资回报。 | ||
| 投资风格 | 限定性 | ||
| 投资范围 | 本计划投资于现金、银行活期存款、天以内逆回购、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货币基金、定期存款(含协议存款)债券逆回购、大额可转让存单、同业存单依法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包括金融机构次级债、混合资本债和二级资本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含项目收益票据)企业债(含项目收益债)、公司债(含大公蒙、小公募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PPN(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次级债(含二级资本债)、永续债、可转债(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等在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等经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交易市场交易标准化债权资产以及不超过上述投资范围的公募债券型基金;股票(仅可转债转股所得股票但不可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国债期货:债券正回购:其它类型的公募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它资产。本计划若投资于债券借贷,管理人需事先与托管人协商一致方可进行投资,并为托管人预留系统维护时间。 | ||
| 投资策略 | 1、决策依据集合计划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有关规定为决策依据,并以维护集合计划投资者利益作为最高准则。具体决策依据包括:(1)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本合同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决策依据,并以维护投资者利益作为最高准则;(2)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微观经济运行环境和证券市场走势。这是本集合计划投资决策的基础;(3)投资对象收益和风险的配比关系。在充分权衡投资对象的收益和风险的前提下作出投资决策,是本集合计划维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保障。针对本产品的特点,在衡量投资收益与风险之间的配比关系时,力争保护投资者的本金安全,在此基础上为投资者争取较高的收益。2、决策程序资产管理投资业务实行投资经理制度,投资经理为业务的第一责任人,每个产品指定至少一名投资经理,同时配备一定的投资研究人员提供支持,投资经理根据投资权限从事投资管理工作,并对资产管理业务部门负责人负责。投资经理及其团队结合对证券市场、发债主体、投资时机的分析,拟订所辖资产管理计划的具体投资计划,包括:资产配置、行业配置、重仓个券投资方案。3、投资管理的方法和标准中航证券资产管理投资业务采取层次分明、职责明确的三级管理体制:一级管理指中航证券总经理办公会的管理;二级管理指中航证券资产管理委员会的重大决策管理;三级管理是指资产管理业务部门的日常投资管理。总经理办公会在严格遵守相关监管法规的基础上,根据相关监管指标和风控指标等确定资产管理业务投资规模、自有资金参与额度、可承受的风险限额。资产管理业务的重大投资决策由中航证券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资产管理委员会根据总经理办公会的授权,审议资产管理业务重大投资项目、协调并决定计划存续期间日常管理的重要事项、评估重大投资风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