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基金简称 | 中航证券聚富1号 | 基金全称 | 中航证券聚富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
| 基金代码 | C01901 | 成立日期 | 2019-04-03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 | 基金规模(亿元) | -- |
| 基金管理人 |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 |
| 基金经理 | 马仕东 徐海波 | 运作方式 | 券商集合理财 |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 |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航证券聚富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代码C01901,简称资产管理计划)将于2025年3月3日开始,将业绩报酬计提基准调整为3.0%。 | ||
| 开放日 | --- | ||
| 投资目标 | 通过对各类金融工具的选择,以及对市场时机的判断, 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力争获取稳健的投资回报。 | ||
| 投资风格 | 限定性 | ||
| 投资范围 | --- | ||
| 投资策略 | 1、决策依据集合计划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有关规定为决策依据,并以维护集合计划投资者利益作为最高准则。具体决策依据包括:(1)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本合同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决策依据,并以维护投资者利益作为最高准则;(2)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微观经济运行环境和证券市场走势。这是本集合计划投资决策的基础;(3)投资对象收益和风险的配比关系。在充分权衡投资对象的收益和风险的前提下作出投资决策,是本集合计划维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保障。针对本产品的特点,在衡量投资收益与风险之间的配比关系时,力争保护投资者的本金安全,在此基础上为投资者争取较高的收益。2、决策程序资产管理投资业务实行投资经理制度,投资经理为业务的第一责任人,每个产品指定至少一名投资经理,同时配备一定的投资研究人员提供支持,投资经理根据投资权限从事投资管理工作,并对资产管理业务部门负责人负责。投资经理及其团队结合对证券市场、发债主体、投资时机的分析,拟订所辖资产管理计划的具体投资计划,包括:资产配置、行业配置、重仓个券投资方案。3、投资管理的方法和标准中航证券资产管理投资业务采取层次分明、职责明确的三级管理体制:一级管理指中航证券总经理办公会的管理;二级管理指中航证券资产管理委员会的重大决策管理;三级管理是指资产管理业务部门的日常投资管理。总经理办公会在严格遵守相关监管法规的基础上,根据相关监管指标和风控指标等确定资产管理业务投资规模、自有资金参与额度、可承受的风险限额。资产管理业务的重大投资决策由中航证券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资产管理委员会根据总经理办公会的授权,审议资产管理业务重大投资项目、协调并决定计划存续期间日常管理的重要事项、评估重大投资风险。 | ||